乃东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乃东县地处西藏中南部、冈底斯山南部、雅鲁藏布江中游。总面积221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5万亩,草场面积18.2万亩,林地面积38万亩。总人口4.8万。辖1个镇,10个乡,3个居委会,49个村民委员会。乃东藏语意为“象鼻山尖前”。约在公元前2世纪,第一代藏王来到雅著河谷、当时被称为“博域”的地方,人们在河上游的扎西次日山上,建造了西藏最早的宫殿——雍布拉康。此后乃东、琼结一带成为古代西藏的政治中心。1353年设立乃东宗。1751年噶厦政府建立,乃东遂隶属噶厦政府。1911年在乃东设立洛喀(山南)基巧。1959年正式建立乃东县人民政府。为山南地区所辖至今。县特现驻乃东。该县地貌以高山和谷地为主。雅鲁藏布江自西向东横贯全县,将全县分为南北两部分。最低海拔3522米。海拔在5000米以上的山峰ll座,最高海拔为6647米的雅拉香波山,是天然的雪山冰川,也是雅袭河的源头。属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昼夜温差大,6至9月为雨季,多夜雨,光照充足,蒸发强烈,冬春干燥,多大风,无霜期短。年日照时数为2936.6小时,年无霜期143天,长降水量为410毫米,自然灾害主要有干旱、霜冻、冰雹和大风。矿产资源主要有铬铁矿、金、银、铜、白云母、水晶等矿种。列入国家保护动物的有自唇鹿、豹、膀、马鹿、黑熊、豺、岩羊等。有药用价值高的蛤蛤、虫草、贝母等名贵中草药材。鱼类资源丰富、品种达四五十种。乃东历来为西藏重要的农业县之一,为西藏自治区商品粮基地县之一。主要农作物有青棵、冬小麦、春小麦、油菜、蚕豆、豌豆等,牧业畜禽主要有耗牛、黄牛、偏牛、绵羊、山羊、马、驴、猪和鸡、鸭、鹅等。全县林木覆盖率l1.45%。工业以民族手工业为主。主要生产道德、卡垫、藏被等。全县公路四通八达,l1个乡镇、52个村均已通车。名土特产品有地毯、留撞、竹器、藏式糕,点。还出产屏香、贝母、虫草等。泽当镇,海拔3560米,面积3平方公里,人口1.7万。公路由此辐射山南地区各县,成为藏南交通枢纽。商业、饮食业、金融、交通、邮电、广播电视、文教、卫生等服务设施齐全。经过30多年建设,泽当镇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89年被评为西藏唯一的全国文明集镇。境内古代建筑和遗址众多,仅古代墓群就有20处。雍布拉康,始建于公元前2世纪,相传为第一代藏王建造。昌珠寺:公元641年,文成公主进藏与松赞干布联姻时修建。赞塘寺:亦系唐时所建。曲丁加泽排塔:建于明朝,是县境内的3座名塔之一。猴子洞:传说猴子变人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较著名的名胜古迹还有唐代寺庙吉公报咳,为吐蔷时期藏王赤德祖赞宫殿建址。集文化古迹和风光景色于一体的雅袭河两岸,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